又有新例
今天收到行政部以下通告......
致各同事:
為使大家養成每天謹記帶員工卡上班的習慣,及減輕因忘記帶員工卡導致出席記錄缺漏而引起的不便,故此,公司將定於下星期一(1月28日)開始實施以下的新制度,請各位留意。
以下制度只適用於同事一旦忘記帶員工卡上班的情況
無論是13/F或22/F的同事遇有忘記帶卡,請一律按以下程序登記上、下班時間:
(1) 登記上班時間
請於抵達公司時,立刻到22/F接待處向Maggie Keung登記。Maggie會替同事將上班時間寫下,所記錄的時間是以Maggie見到同事到接待處登記那一刻的時間為上班時間。
注意:
- 如同事抵達公司後沒有即時作出登記,只在之後才記得到接待處登記,這情況下,Maggie亦只會登記該位同事親自到接待處登記的那一刻為上班時間。
例: 同事當日忘記帶卡,在8:55到達公司,卻忘記到接待處登記。直至10:00才記得登記。
此情況下,該同事的上班時間將被登記為10:00,故出席記錄會顯示為遲到 - 如Maggie不在位,請即向其他在位的Admin同事登記。
- 同事必須親自到接待處登記,不能委託其他同事代勞。
(2) 登記下班時間
請同事於離開公司前,到22樓接待處的登記表上寫下放工時間。
遇有下述情況,則同事的出席記錄會顯示為大假記錄一天:
如同事當日完全沒有作出任何上、下班的登記。
遇有下述情況,則同事的出席記錄會顯示為大假記錄半天:
如當日的登記,只有返工時間一項或只有放工時間一項。
如同事當日10:30後才登記上班時間。
另外,亦請各同事好好保管自己的員工卡,倘若遺失,請即時通知Wenda。
如有任何疑問,請向Wenda及 Cherry查詢。
F&A
雖然這個制度對每年拿Punctual Staff Award的我沒有多大影響,但一時忘記帶咭也非吾願,又萬一在9點前一個行政部同事都找不到的話怎麼辦?!
結論是......身份證可以遺漏,員工咭不能不帶!!

3 Comments:
At 1/24/2008 09:53:00 上午,
eva said…
咁如果前一晚ot得夜,第二日遲d返咁點呀?
定係不如索性請病假唔好返著數d呢? :P
At 1/24/2008 10:05:00 上午,
Siufi said…
基本上我地好少要OT,如果趕PROJECT,第二日都係返九點!
At 1/24/2008 06:23:00 下午,
匿名 said…
你公司好cheap....
你問你公司開ot會唔會補返一日大假??
願主保佑你公司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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